劳动教养除了与上述人身自由权原则相悖外,劳动教养还面临两个指控:一是强迫劳动,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第8条之三项(甲)规定:任何人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。
一般地说,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权力结构中,宣传部部长和公安局局长都进入党委常委班子,分享决策的最高权力。低调是时下官场的流行风格,它背后的理由可能各有不同,但又彼此心照不宣。
在这种生态中,个人利益至上,人们践踏法律,蔑视人权,总之,它缺乏最起码的政治伦理。高压和恐怖统治却给了大众一种秩序感,因而受到重庆不少市民的称赞。对魄力、权威和工作效率的追求,使他们中一些人迷恋于极端手段。另一类政党,如中国国民党和南非国民党,它们从自利党完成了向正常政党的转变,展现了人类精神值得信赖的一面和向善的巨大潜能。为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破获大批大案要案,他私设令人恐怖的打黑基地,重用酷吏,动用酷刑,直至2009年关押了当事人的辩护律师,他说,"对这些流氓律师不能客气,坚决打掉"。
记得许多年前在同一个朋友的一次聊天时,他说到官场成功的最大秘诀就是要走进领导的私人生活。事实证明,他最大程度地保护了自己。而对才人、才士,即被不才之人戮其能忧心、能愤心、能思虑心、能作为心、能有廉耻心、能无渣滓心。
阃无才将,庠序无才士。在此阶段,黄松有被调查,并以贪腐被判无期徒刑。全程录像录音以控制大量的刑讯逼供。就近期而言,要留住民众对司法改革的信心,就要通过一定的司法改革来实现。
如果检察院只有审查起诉了,他们才能真正其制约作用。因此,若到江南赶上春,千万和春住。
目前,社会上,相信关系的,远多于法律。但是,这种规定,需要制度和机构设置才能落实。因此,司法改革一直有人提议将检察院的侦查功能剥离,但是遭到检察机关的强力反对,现在,非但没有虚弱,实际上应该是加强了。而中国的公务员式、普通化式的司法人员制度,纯属苏联制造。
因为地方政府、党委控制了公检法的所有人力和财力,因此,法院几乎完全依附于地方政府党委,这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。没有外部制约,如同只有交通规则,而没有交警。同样,公安局也比法院强势,很多公安局长的党内地位高于法院院长,更毋庸说法官。在财务上、法官升迁上,完全可以掌控。
在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的位置调到最高法院当院长,王胜俊院长没有任何法律教育、法官职业背景,在他上任之后不久,就开始推动在正常司法考试之外,设立了小司考,即给西部地区的现任法官、检察官等,开设了一次有照顾性质的法外司法考试,2009年通过率为73.7%以上,实际上是针对无法通过司法考试C证的司法人员,(C证通过分数已经比正常司法考试分数线低几十分),送一个司法考试证书,其理由是为了稳定中西部的政法队伍。简述如下:司法地方化,已经是老生常谈。
现实中的做法是,纪委反腐败的案子,存在大量的不让睡觉的变相刑讯,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,根本没有审查的利益冲动,反而是一起联合纪委办案,因为在检察阶段刑讯逼供已经受到一些法律规制,因此,就前移到纪委阶段,因为纪委不受法律制约,湖州吴兴区法院的判决甚至明说,纪委阶段不受刑诉法的制约。如果宏观上不改革司法机构的外部环境,微观上不改革法院的案件分配制度,判决请示制度,法官、检察官不独立等,那么苏联式的司法,依然没有改革其本质,制定最多最完善的法律,也无法得到执行,这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状况不相协调。
在党的领导下,诉、侦分开是没有理论障碍的,只有现实部门利益的障碍。司法的失守,对社会正义的打击是非常大的。,只要司法公正在,民心仍可用。如果在春天没有播种,秋天来临时,我们会面临荒芜的大地。政法委的存在,最关键的因素是削弱了或者废除了公检法之间的制衡,刑诉法规定的互相制约,在协调下,变为大三长会议,最后审查起诉,审判流于形式。即朝野的人才决定了是什么样的世道。
如今只是六年过去,这种声音,已是空谷足音。因此,政法委的改革,也是非常关键。
保证犯罪嫌疑人沉默权。其次,法院、检察院人员普通化庸俗化,就是,很多不够资质的司法人员,或者是普通的人掌握人的生死大权,自由与否,司法官员无论是中国古代,还是法治国家,一般应该是法律人中的精英,因为其掌握了巨大的权力。
二,花落春犹在从近期看,如锐意改革,在不改变党领导司法的原则下,依然能极大地改进司法质量,如对现行的司法人员进行精简,配备一定助理人员。重庆一段期间,冤狱遍地,可堪成为典范。
司法改革,花开花落,进进退退,但流年虚度。但是,后来这个小司考普及到全国,严重削弱了司法人员职业化的入门标准。第八,限制纪委的权力,纪委目前是我国反腐败的主要力量,但纪委几乎不受法律约束。财务、人事由中央直属。
《财经》年刊文章《胎动:中国未来十年展望 上 第八、九部分》 进入专题: 司法改革 。公安是社会中非常重要,不可或缺的机构,而且,这些年从严治警也有一定成就,但是,把没有什么限制的权力,交给公安手里,难免导致滥用,在重庆,发一条微博,QQ聊天都能被劳教,就是极端例子。
法院的审判委员会,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,都是不审案子,不看材料,最终却能定案的神仙,实际上,许多人根本就不关心案子中被告人的命运,只关心院长的脸色。这是法官、检察官职业化启动的标志性工程。
这些都是在一党制下能够完成的,但是,对权力都是很大的限制,需要执政者极大的自制力。在肖扬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十年(1998年-2008年),最高法联合其他司法部门推动建立了司法考试制度,规定除院长之外的所有新任法官,必须具有司法资格,同时,对检察官也有同一要求。
中共中央设立中央司法改革委员会多年,但是,这多年来,司法改革没有前进,反而倒退明显。这就意味着不稳定,但是,中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来,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制度,培养了很多数量的法律人才,社会对司法质量改进的提高有很大的期盼,这些基础的存在,是司法仍可以向上提升的本钱,可谓花落春犹在。转折点在新的政法委书记和新的首席大法官上任之后,可见一个人,或者几个人对我国司法的影响是多大。目前,虽然司法弊端很多,但是,法律人心中,乃至民众心中,对司法改革的期望、路径仍颇多期待。
此时,离乱世不远,民间一啸百吟,有大高音起,天地为之钟鼓,神人为之波涛矣。第三,法院、检察院内部不够独立,司法机关内部行政化,审案子的法官无法定案。
返照当下,朝中,以摆平就是水平,搞定就是稳定,没事就是本事。对在野人士发表写批评意见,轻则施压,重则入罪。
有学者提出,先行司法改革,再行政治改革,这样的话,司法机制将会提供一个争议解决平台,以确保政治改革不会无序化。废除纪委来说,目前不现实,但纪委的权力要受司法的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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